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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緻客房 線上預訂
晚上台灣大道的人車流往,美麗夜景映入眼簾,為出差的旅人們,享受台中的喧嘩熱鬧,給寧靜的夜裡,帶來繁華的靜謐,增添夜的色彩!
住房服務 隨房附贈 咖啡及茶包、礦泉水 免費停車 免費WIFI 住房時間:下午16:00後 / 退房時間:中午11:00前 (連續假期依飯店公告為主) 以上房價已含5%營業稅,均須另加10%服務費。 以上房價若有變動,以飯店現場公佈為主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訂房網站上公佈的價格,包含房價、稅,每日的房價及專案價格可能不同,請在確認訂房前仔細詳閱。
入住手續 下午16:00後受理入住作業,若房型(專案)說明中有特別規定入住時間者,則不在此限,住房旅客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(或護照),與訂房確認單,以便查核登記。
離店手續 退房時間為中午11:00前,因其他交易(加夜、加床、餐費 、電話費..等)所發生之額外費用,請於離開飯店前結清。
發票開立 以實際住宿日期及實付金額開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,依照稅捐處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處理。
取消訂房 本飯店依照交通部於99年1月13日函頒「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辦理, 詳細內容請至 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\消保事項專區\觀光旅館業\定型化契約專區 查詢。 (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網址:http://admin.taiwan.net.tw﹞
本飯店取消訂房相關規定如下: 旅客解約時,得請求飯店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(1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 (2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訂70%。 (3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訂金50%。 (4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訂金40%。 (5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定金30%。 (6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本飯店退還已付訂金20%。 (7)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本飯店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